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西岗区隶属于辽宁省大连市,是大连市政府驻地。西岗区南北临海,地域狭长,纵贯大连主城区。西岗区面积26.6平方公里,户籍人口30.8万(2008年),下辖7个街道。2012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为180亿元。西岗区北部毗邻的大连港、香炉礁立交桥是进出大连市区的交通枢纽;东部的站北广场是大连火车站、轻轨始发站和长途客运站的三站交汇之地,也是大连市重要的商品物资集散地。西岗区有大连森林动物园、大连艺术展馆、奥林匹克广场等景点。西岗区东至民乐街、更新街、长青街,与中山区接壤,西到华北路、不老街、东北路,与沙河口区毗邻,南濒付家庄、金沙滩的黄海海域,北与甘井子区相连,面积为26.6平方公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