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西岗区隶属于辽宁省大连市,是大连市政府驻地。西岗区南北临海,地域狭长,纵贯大连主城区。西岗区面积26.6平方公里,户籍人口30.8万(2008年),下辖7个街道。2012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为180亿元。西岗区北部毗邻的大连港、香炉礁立交桥是进出大连市区的交通枢纽;东部的站北广场是大连火车站、轻轨始发站和长途客运站的三站交汇之地,也是大连市重要的商品物资集散地。西岗区有大连森林动物园、大连艺术展馆、奥林匹克广场等景点。西岗区东至民乐街、更新街、长青街,与中山区接壤,西到华北路、不老街、东北路,与沙河口区毗邻,南濒付家庄、金沙滩的黄海海域,北与甘井子区相连,面积为26.6平方公里。